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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司依照《公司法》组建,实行独立核算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属民营股份制企业。 公司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按《公司法》规范设立。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。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。董事会为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。在股东会闭会期间,负责本公司的重大决策,并向股东会负责。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,由股东按股份额比例产生。其中董事长一名,副董事长二名,董事二名。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选举产生。董事长和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,连选可以连任。董事长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。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授权总经理负责制进行经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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